案例一#

我要写一篇小说送给R。

我就抱着这种想法徜徉在学校旁边的大图书馆或者龙马咖啡馆或者像鱼片书店

我绝对不会用第一人称,而且绝不把自己当作主角。

一开始要像马塞洛加西亚一样,在酒馆里打磨时间,

我随身揣着几本诗集,

酒吧长谈圣特莱莎。诸如此类。我最讨厌写小说,那我偏要写一篇最出色的。

大话谁都会讲,真以为说话不加介词就像是成了什么风格了。

我把我想置买的饮料种类一一写在了冰箱上的小黑板上:白玉豆浆、蓝杏仁奶、小青柠果汁、还原橙汁、牛奶、5种啤酒、公司发的代糖饮料。还有一桶5千克的酸奶。

R在上班前踢碎了公用的马桶盖,我从马龙酒馆回来后就躺在宿舍里想东西,之后是酒店里的侍者,和主人公在鬼混,玻璃烟缸里的烟头数倍于它目测的承载量,我拿起刚买回来的玻璃碗,仔细查看,以确认它是否能用于微波炉加热,如果不能呢,那我买它干啥!

你不应该在结账前干这事吗?我不应该在结婚前干这事吗?我狼狈地从隐秘处溜出来,也不顾那本福克纳的诗集了,脸红得腾腾的,回来的大马路上,我满脑子都是这事,我和我的小说,小说和诗比起来呢,真得太低级了。

我在宿舍床铺上躺了下来,慌乱的心渐渐平息下来,我写了第一段,

我和R是从小便认识的青梅竹马,

我平素最恨两样东西:

一样的虚头巴脑,比如我这句开头,明明一样的意思就非要说两遍,从小认识和青梅竹马,而且之所以说两遍一定是因为它并不一样哦,我自有我要表达的意思。

一样叫不知所云,因为我并不能表达出来那份意思,遑论意会不言传。

还有一样是俗烂。

说两样东西,就必然不能写出两样,因为这样才有意思。但逛来逛去,你也逃不出。有时候会觉得世间学问,需要用大力气去学习后才可能明白。

而小聪明,就是俗烂里的孙猴。

直到我遇到R。

在我毕业前的那段苍茫期,R去游了大西洋,我着实无忧无虑了一段时间。

我喝了口兑了可乐的苏格兰威士忌,Scotch,这酒吧里出名的酒叫熊妈妈,英文叫Mama Bear,我有一次看演出的时候,砸么出了原因,那次是有人在点唱机上点了R,于是晚上11点,R走上那块劣迹斑斑的灯柱子下,当然不是她,我把那天的comedian当成了她,因为我满嘴都是熊妈妈兑可乐。

F大在F城的东南角,挨着出城的高速路口,离最著名的两条商业街都不近,所以一旦去玩,就要在校外过夜。而第二天就要在楼道里罚站。

我狼狈回来后,一进校门正好撞见了R,她呢么好看,会意的招呼,甚至没有语言。我走进宿舍后,就躺在宿舍床上,构思我的诗。

“最近玩纯爱。”

“变得就是快。“

”吃里扒外“

”巧克力派。“

我是小妖怪

逍遥又自在

一朝出了午门口

老百姓的鼻子牵着走

哈哈!

F大为什么会要罚站呢?因为其实我没上过大学吗?当然不是,以上的诗句就足以表示我从一开始就在打哈哈,你没有感到这浓浓的幽默吗?

我是一个地下单口相声演员.

那天我在落霞喜剧中心有一场演出,作为R的垫场,我当然认为自己比所有演员都深邃得多,喜剧这门技艺,只有我能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道理.

“你听说过30万字的中文小说诗集,全都用的半角符号吗?!”

“就是他妈的,全本没有一个正经句号,就是点点点,王麻子吃火龙果!”

那天R是下一个演员的垫场,下场之后,我和她对视了五十秒钟,直到她假装没在看我,好吧,其实在第五秒钟我就假装看向了别处,因为我在装纯,我装着让她以为我喜欢她但是又不想被她发现,所以就转头装作不喜欢她,最后的目的呢,就是让她对我产生好感.我那天台上的表演要是有这么丰富就好了.

我就不用再到F大去念书了.

2020年12月,我真的还是F大人力资源专业的一名学生,我住在学校唯一的一栋宿舍楼里,可是我毫不在乎是否能拿到学位,但还是拿的到好一些,一心想要当个诗人.

那时F大的学习氛围就像是我周六早场的观众一样冷冷清清,但冷清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让你冷静下来,我在空空落落的图书馆里盯着对面的R,

同学,你是不是抽烟了,

抱歉,你能坐在那边吗,实在不好意思.

其实我从小到大看过的诗集,一支手就数完了.那天R手里拿着一本诗集,名字叫短语搭配,是红色的,我到现在还能看见,于是我在后台点了一支烟,

“明明不抽烟,

还要装蒜,

谢谢你啦!”

R剥离了过滤嘴,“我打算忌掉了,

“你要备孕了

“我才不备孕,我前段时间看了看自己的牙齿,受不了我这么恶心

“如果有一天我强迫症发作,我就死去(qie轻声),

“真受不了我现在某部分那么恶心

“你知道闪光的R吗?”我把快烧到R手指尖的烟抢了过来,用手沾了唾沫捻灭了

“大招是粘性炸弹

“她以前在这里演出,

“现在不在这里了,但这里还有他闪的光

R的风衣下摆遮住了,我还是喜欢她穿短外套,比较利落.

我偷偷地把诗拿给R看,她白天是咖啡馆的侍者,在那段时间里,

下午我就窝在角落阳光里看她在我诗上的标注,大部分是画的白眼表情,小部分是机智的质疑,还有一些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段时间我正致力于搞花辙,诗当然要有韵,至少得试图有韵,所以我解决的办法就是搞点花辙.

“轻轻的棉花,缕缕的草

我和我的小棉袄,

踮起脚尖高声叫,

我爱你郫县!

诸如此类我最满意的句子旁边一般都不会有R的评语.

而她的评语出现最多的

“我走着长长的线,

泡着静静的面,

是什么让我如此果敢?

我爱你海淀!

我在思考大是大非,

淋湿的你回来了,

我拍拍旁边的沙发,

你去了浴室,

这还是我们同居的第一天.

我相信每一个白眼后面都有着意味深长,虽然白眼就是白眼,但是消遣在最舒适的下午难免让人心满意足.

我们其实同属于一个神秘组织,这个组织叫扬花社,

R走过来打断了我的胡说,

“你是个诗人?

“真是坏事传千里,50块钱一首,现场给你

“我想给一个人写一首诗,

“是给我的对吧!

“是,你写吧,

我开始想象,客户的要求,她要给对方写信,她想些啥呢?

“高高的山上有两只羊,

我这个小段儿就这么长.

我稍微换了个坐姿,把书拿起来了,

明明写得那么好,

干嘛要写小说.

我看着楼道里旁边隔壁班出来罚站的R,我知道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