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城文青列传R#
她每周二、四会在酒馆表演单口喜剧。
每周三、五会在红房子练舞。
每周日会画画。
每周六都会跑一个5公里。
她在F大学学习戏剧写作。校园很大,每天溜滑板上课。
除了唱歌,她偶尔还会在KTV饶舌起来,她有着饶舌的天赋。
她是个天才。
干什么都是天才。
每周一还会编一个略带奇思的故事。
平时休闲时看看电影和小说。
毕业以后,我的好朋友们纷纷过起了两地分居的生活,而我和S却住在了一起。
我想俩人住在一起会很出现很多不舒服,谁知道再也没有比和S住一起更让人舒服的事了。
有的时候,你觉得无所谓的事就图个方便了,比如我对衣服没啥要求,加之我信任S的审美,就全交给她了。她穿什么我就买一件一样的。
然而我一辈子脑子里想的都是与众不同。
特立独行。
什么的。
我现在脑子里开始往外流字了。我想做一个作家。
这就是那时候我想的,我和S住在一起,我们相爱甚欢,相敬如宾又穿一条裤子尿一个壶。
我想我好像和我小说里的主人公坐在了一起。
我大学时候有一半精力都用在了S身上,就像别人把一半精力用在我身上一样,我又把剩下的一半用在了英语上面,所以这是个病句。再剩下的一半我只留给了乔伊斯他们不到百分之十。
数字真不招我待见。
我基本上没看上过任何一个男人,S也没有。据别人说我比较冷艳,S就是个小姑娘。
别人从没放弃追求我。但他俗气的很。又没什么与众不同。
说到底,我满脑袋里想的都是与众不同。
那半年我无所事事,整天找些能打开我脑子的东西,比如说有些电影。
或者和S在一起玩耍,
我最开心的就是等到周末和S去做一个短期旅行。
我们自驾过两次。大多数时间不自驾。
我其实无所谓去哪,我对这些都不是很热情。关键是身边的人和遇到的人。
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我自己。
我自己那绝顶聪明的傻逼脑袋里又想了什么。我是个没有感情的只为取悦自己的机器。
还有就是S,我的注意力所在。
我喜欢真诚,
真诚不是说怎么个做法就是真诚,是你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做,不是做出来想表现什么,或给别人什么感觉,或自己想达到什么目的。
很显然,S就是这么个傻子。
想要真诚你就必须脱俗,也就是不在乎常人在乎的那些傻逼事。